安徽今春造林社会投资主体承担九成以上

09.04.2015  02:43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4月9日讯     安徽省在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中,高度重视造林主体的落实,用改革的办法调动社会资本投入造林的积极性,形成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的强大合力。今春,全省完成造林163.87万亩,占省政府下达年度计划任务的106.94%,其中由企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社会投资主体承担的造林任务占总面积90%以上。
  安徽省在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投资生态建设项目。政府投入进一步加大,省财政安排5亿元用于造林补助,对石质山造林省每亩补助 500元,对其他造林省每亩补助300元。各市、县(市、区)也纷纷增加造林投入,整合资源加大扶持力度,有效调动了社会各界投资兴林积极性。
  各地创新植树造林建设和投入机制,推进生态建设主体多元化,引导社会资本利用荒山荒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生态产业。今年阜阳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近5亿元用于林业发展的各项奖补,撬动30亿元社会资金投入林业发展。太和县通过城投、国投、经投三大公司融资2亿元用于绿化提升,撬动15亿元社会资金投入林业;颍东区财政拿出1.6亿元用于兑现林业各项奖补政策,新引入8家造林企业投入造林2.65万亩,占全年计划任务的141%。霍邱县财政预算2015年造林投资近4000万元。寿县政府今年出台奖补政策,森林增长工程奖励标准比过去翻一番,对成片造林50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500元,连补6年。淮北市财政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全市森林增长工程。(安徽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