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11月24日讯 省人社厅23日下发通知,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15年10月31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以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伤残津贴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增加140元至290元不等,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至140元不等,新标准自本月起实施。(安徽台记者: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