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认为对王老吉打人员工处罚太轻 加多宝状告派出所

25.05.2015  13:08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最近,加多宝、王老吉这对同根生的冤家,在安庆市宜秀区法院聚头。认为公安机关对王老吉员工的行政处罚太轻,加多宝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本案的原告是加多宝驻安庆办事处员工钱某某,被告是安庆市公安局菱北派出所,王老吉驻安庆办事处负责人江某被原告列为第三人。

  这场恩怨要追溯到2年前,据原告诉称,2013年7月13日19点多钟,加多宝驻安庆办事处员工钱某某下班路过安庆华润苏果超市广场,被在该广场进行促销活动的王老吉公司安庆办事处员工江涛殴打致伤。其间还殴打了报警的路人邱某和另一路人李某,至今未付任何医疗费,可最终安庆市公安局菱北派出所只给予了江涛罚款500元的处罚。

  原告认为事发地是公共场所,江某殴打了多人,且至今未付任何医疗费,菱北派出所做出的处罚决定过轻,故申请法院依法撤销被告的行政处罚。

  被告方安庆市公安局菱北派出所副所长王剑出庭应诉,他表示这起纠纷实际上是因为商业纠纷引发的。当天在广场先期开始进行广告宣传活动的是王老吉驻安庆办事处工作人员,加多宝驻安庆办事处工作人员是后到的。没有证据证明路人邱某、李某被打是王老吉驻安庆办事处负责人人江某所为。

  5月20日上午,该案在宜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