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出台法律援助与脱贫攻坚衔接联动的意见

22.06.2016  20:41

 

为全面落实安庆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有关创新机制,日前,安庆市司法局与安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与脱贫攻坚工作衔接联动的意见》。

意见》指出,实施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是安庆市司法行政机关促进和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举措,可以有效的维护全市贫困地区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把实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与开展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可以形成政策叠加和多方联动效应。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扶贫开发办公室要共享贫困人群信息和法律援助信息情况,发挥两支队伍作用,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引导贫困人群走依法脱贫、依法致富的道路,保障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如期完成。

意见》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及法律援助机构要积极主动与扶贫办及扶贫工作队建立协作机制,成立协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络会议,互通工作信息。一是建立贫困人员信息库,施行全面援助。将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全部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开辟绿色通道,对于这类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免于经济状况审查。二是了解掌握法律需求,施行精准援助。通过收集到的贫困对象手机号码并向他们发送有关法律援助信息和利用扶贫工作队员进村入户、上门摸底及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等手段,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和法律援助制度。三是完善工作组织网络,施行高效援助。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依托乡镇、村(居)司法行政工作站(室),把在贫困乡镇、村(居)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建成示范工作站、点,探索在流动人口集中聚居地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实现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偏远山区两小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与需求人员对接,及时有效解决贫困人员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

  (安庆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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