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中院法律维权真情拥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向安庆中院法官送来锦旗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安庆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构建涉军审判机制,公正高效审理涉军案件,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赢得了驻地军队的高度评价。近日,安庆中院公正高效处理了一起涉军二审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结案后,涉案军人所属部队送来一面锦旗,镶有“法律维权真情拥军”八个大字,感谢安庆中院公正高效维护涉案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郭某是一名军属,2013年3月30日,被侯某驾驶的一辆小型客车撞到造成一级伤残,侯某在事故中负全责。经鉴定,事故造成郭某T3骨折伴脊髓离断伤,高位截瘫,双下肢肌力0级伴大小便失禁等。郭某丈夫田某是某机场一名飞行军人,郭某的意外让田某不得不停止飞行任务,精心照料郭某。由于伤残过重,郭某一度情绪低落,多次自杀未果。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郭某委托田某向法院起诉,案经一审法院判决后,涉案当事人不服,起诉至安庆中院。安庆中院高度重视,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并组织精干力量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合议庭坚持“程序优先,实体平等”的办案原则,最大限度地缩短办案时间,及时高效地保障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经查阅卷宗发现,该案一审存在当事人未到庭、未追加当事人等程序瑕疵。考虑到该案案情复杂,双方矛盾尖锐,合议庭决定不以发回重审了之,而是调判结合,由调解组专门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和需求,通过释法明理,争取调解结案;由审判组对该案涉及的法律和事实问题条分缕析,妥善处理一审存在的问题。最终通过合议庭及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促使侯某驾驶的车辆所属公司自愿一次性赔偿110万元,侯某自愿赔偿5万元,并通过转账及时兑付给田某,有效保护了军属郭某的合法权益。
该案仅是安庆中院真情拥军的一个缩影。据悉,近年来,该院为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党的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加强与驻地部队的联系沟通,完善军地协调机制,畅通军人军属诉讼绿色通道,为驻地部队保家卫国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