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1日正式施行

02.12.2014  20:24

  新《安全生产法》自12月1日起正式施行。1日上午,由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承办的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在杏花公园举行。省安监局局长张海阁,副局长汪黎明、张卫国,副巡视员杜雪峰;副市长王翔出席了宣传活动。

  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一大步。

  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机制,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1日的活动现场,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向市民介绍安全知识,发放安全知识宣传页,吸引了大批市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