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一出租车司机因醉驾连撞两车被判刑

26.11.2014  01:43

近日,宁国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较为特殊的是,该起案件的被告人竟是一位胆大的出租车司机。

黄某是92年出生的小伙,因年轻气盛,且对自己的驾驶技术较为自信,从而使其忽视了作为一名出租车司机该尽的注意义务。2014年4月20日中午,黄某因应酬喝了点酒,稍作休息后,黄某便认为自己已经清醒,并驾驶出租车开始营运。下午3时左右,黄某载着乘客陈某往宁国市郊区方向行驶,途中,黄某接到朋友的电话,电话接通后,黄某并没有快速的结束,而是发挥了其酒后话多的“特长”与朋友尽情的聊了起来。因聊得正起劲且酒后有些松懈,黄某并未察觉前方停靠在路边的车辆,但当其发现时,却已经避闪不及,黄某的出租车直接撞上前方停靠路边的一辆轿车,并导致被撞的轿车因为冲击力而又撞上前方另一辆停靠的轿车,黄某车上的乘客陈某也因此受伤。事故发生后,经鉴定,黄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驾标准。

另查明,案发后,黄某积极赔偿了出租车乘坐人陈某的损失18000元,并赔偿被撞两车主损失共计11300元。

宁国市法院认为,黄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同时黄某醉酒驾驶营运出租车,并致出租车乘坐人受伤,他人车辆受损,应酌情从重处罚,综合考虑黄某有自愿认罪等其他从轻处罚情节,宁国市法院最终判处黄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付慧李秀明记者曹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