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位授权点内涵建设

31.03.2016  17:33
      日前,教育部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我校2015年参评的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口腔硕士、药学硕士和中药学硕士4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评估为“合格”,顺利通过专项评估,生物医学工程学位授权类别评估为“限期整改”。目前,学校有关部门已经向生命科学学院通报了评估结果,并要求总结评估的经验与教训,并于近期提交整改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后,开展整改工作。
      学校于2014年11月接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后,分别会同第一临床医学院、药学院、口腔医学院和生命科学学院认真学习理解各学位授权点的评估方案与指标体系,积极撰写评估材料,确保了评估材料质量。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各相关学院领导及学位授权点老师的共同努力下,四个参评的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顺利通过。
      学校要求,进一步完善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学位授权点的结构和布局,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提升学位授权点的建设水平和综合实力,打破学位授权点终身制,促进学科结构不断优化。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将实行强制退出机制。各学院要强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高度重视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要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把学位点评估与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学位授权点内涵建设,全面提高学位授权点水平,保障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
      据悉,本次专项评估全国共有42所高校的50个博士、硕士和专业学位授权点被评估为“不合格”,83所高校的95个学位授权点被要求限期整改。全国20所高校的生物医学工程学位授权点参评,有3所高校被评估为“限期整改”。根据处理意见,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将被撤销学位授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将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者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者撤销学位授予权。(发展规划处/学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