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校”培训班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校,深化改革发展,经党委研究决定举办学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
二、培训内容与安排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3月25日 (星期三) | 杨兵书记作动员报告 时间:9:30 地点:南区图书馆报告厅 主持人:方潜生 |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程艺作辅导报告 时间:15:00 地点:南区图书馆报告厅 主持人:杨 兵 |
3月26日 (星期四) | 方潜生校长作专题报告 时间:9:30 地点:南区图书馆报告厅 主持人:杨 兵 | 小组讨论 时间:14:30 地点:见小组讨论安排表 主持人:各小组组长 |
3月27日 (星期五) | 省委党校专家作辅导报告 时间:9:30 地点:南区图书馆报告厅 主持人:吕 萍 | 结业式 1、交流发言(每人10分钟) 2、吕萍副书记主持并总结 时间:14:30 地点:南区图书馆报告厅 |
备注 | 培训时间、内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三、培训要求
1、严格管理。在集中学习期间,加强管理,严格考勤,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经本组学习秘书报请校党委组织部批准。参训人员要按时参加培训,协调好工学矛盾,培训和讨论期间应自觉关闭手机或设为静音状态。
2、强化学习。通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小组讨论(见附件2)、交流发言(见附件3)等形式精心组织集体学习。加强个人自学,认真学习培训内容,确保完成学习任务。做到学深、学透,增强依法治校的使命感、责任感。
3、注重实效。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相结合,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素质和能力。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建筑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