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培训班在合肥举办
2017年9月13-15日,省妇联、省综治办、省高院联合举办全省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培训班。省妇联主席黄红出席培训班并作动员讲话,省高院副院长汪利民、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江良出席培训班并讲话,省妇联副主席龚明珠主持开班仪式,省妇联副主席高莉作培训班总结讲话。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法学教授李明舜和中科院对外交流中心客座教授赵明分别就婚姻家庭领域的立法与实践、婚姻家庭心理调适技巧作了精彩授课。
黄红主席在讲话中指出,举办此次培训班是贯彻落实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最高院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精神的一项具体举措,要不断提高认识、增强能力、促进合作,推进我省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黄红主席强调,一要切实增强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着眼,从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着手,从健全完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着力,切实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二要努力形成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合力,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利用城乡社区“妇女之家”、妇女儿童维权站等工作阵地,主动参与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去;积极动员社会力量,配合做好婚姻家庭调解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等工作;持续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推动建立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机制。三要大力营造婚姻和谐家庭和睦的良好氛围,积极宣传贯彻《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挥妇联组织优势,通过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等家庭文明创建载体,传递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理念,促进家庭和睦幸福,社会和谐稳定。
省高院副院长汪利民、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江良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各级妇联、综治、法院系统干部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中所作出的努力,分析了当前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求各地结合各自职能,抓好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培训中,省综治办、省高院相关负责人分别围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诉调对接等内容进行了专业授课。各市(直管县)妇联分别围绕反家暴、诉调对接、家事审判等妇女维权特色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培训班还组织全体学员赴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了婚姻家庭案件庭审。
各市(省直管县)妇联主席,各市(省直管县)综治办、法院相关负责人,省婚姻家庭研究会会员、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志愿者,省妇联机关人员等共9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