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王鹤龄: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业产出效率的重要手段,需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因此我选择将其作为今年政协全会提案的内容。”3月2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前夕,来自农业界别的全国政协委员王鹤龄说。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的重要内容,在王鹤龄委员看来,这既是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在提升农业产出效率、提高农民收入方面作用的肯定,也表明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将成为中央惠农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
王鹤龄委员说,安徽作为农业大省,近年来随着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大量涌现,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传统农业社会化服务已经不能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以种植业为例,当经营大户流转土地形成一定规模之后,对播种技术、田间植保、机械收获等方面的要求随之提高,如果没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同步跟进,生产成本将大幅上升。
王鹤龄委员经过调研发现,我省不少地方基层农技推广部门专业人才缺乏,农技推广、农机服务、病虫害防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相对滞后,农业社会化经营性组织发育不足,相对全省5000多万农民来说,这些组织数量少、覆盖小、服务能力不足,造成规模经营主体自己“包揽”农业社会化服务现象非常普遍,不仅花费多、成本高,还容易造成资源浪费。
“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创新农业服务机制。 ”王鹤龄委员建议,进一步强化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位一体”的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建设“一站式”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点。全面推行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大力推广订单、承包、托管等服务方式。同时,从国家层面加强政策扶持,建立发展引导资金,完善公共财政保障,构建完善健全的服务体系,更好地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满足农民的多样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