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意见规范代表述职评议

09.11.2015  09:10

  为积极贯彻落实省委12号文件指出的“全面推开直接选举的代表向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扩大间接选举的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试点”要求。近日,界首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开展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  
      指导意见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12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思想,明确规定了参加述职对象为市人大代表以及乡镇人大代表,述职内容具体到 “五个围绕”,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围绕出席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代表职权的情况;围绕参加代表活动情况,协助政府推行工作情况;围绕联系选区选民,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意见、建议,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围绕在本职岗位上履行工作职责、发挥代表作用情况。同时指导意见还指出述职评议工作要在该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同级党委领导下,由乡、镇、街道人大具体组织实施,细化了准备、学习宣传、述职评议、整改提高四个阶段述职评议工作的具体可操作性流程。(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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