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有外遇 丈夫持杀猪刀怒捅“男小三”

30.10.2014  04:57

  妻子有了外遇,合肥男子庞某某心中不快,竟用杀猪刀将“男小三”捅伤。昨日,记者从庐阳区法院获悉,庞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获刑。

  4月25日中午,庞某某得知妻子任某某与连某某居住一起,心生不快,决定要教训连某某。当天17时许,庞某某携带一把杀猪刀,来到合肥市庐阳区连某某的租房处,见连某某和任某某均在家,便手持杀猪刀对连某某左腰部先捅了一刀。随即两人打在一起,庞某某又持刀朝连某某腰腹部捅了两刀。此时,周围邻居见状赶来,将庞某某手中刀夺下,并随即电话报警。庞某某被拉开后让邻居报警,自己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

  日前,庐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庞某某有投案自首等从轻处罚情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此外,同样遭遇妻子“出轨”并采取过激行为的男子刘某某,也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诉至法院。他曾随身携带一把工具刀,将情敌面部划伤。庐阳区法院法官表示,“小三”实可恨,但是愤怒的丈夫们应对感情问题时还是需要理性对待,用妥善方式解决,而不是一怒之下就找小三算账、拼命。打伤了小三,自己也触犯了法律,两败俱伤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