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杀妻冤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武钦元强奸获死刑

17.05.2015  07:25

  5月15日下午,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武钦元强奸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武钦元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宣判中认为,被告人武钦元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和被害人韩某发生性关系,并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2013年11月,武钦元被警方抓获,并供述了强奸杀害于英生之妻韩某的犯罪事实。 “武钦元强奸一案”的一审宣判,是继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于英生杀妻案”,于2013年8月13日宣告于英生无罪后,对被害人亲属和社会关注凶手是谁的回应,彰显了司法机关不枉纵犯罪、严惩凶手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