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全面完成以维护农村妇女权益为重点的 村规民约修订完善试点工作

16.05.2014  16:44
  2013年10月,安庆市妇联牵头,与市民政、市农委联合在全市18个试点村启动了以维护农村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完善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已全面完成。
  安庆市妇联围绕“有利于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有益于家庭和谐、有助于维护妇女权益”目标要求,着力推动试点村在村规民约中清除带有性别歧视的条款、增加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内容,使试点工作得到了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据统计,全市有2个村在村规民约中增加了女性与男性享有平等的宅基地分配权益的内容,有5个村增加了婚姻自由的内容,有1个村增加了男女同等享有选举权的内容,有6个村增加了妇女享有同等的土地承包权的内容,有3个村增加了赡养及继承权对等的内容,有5个村增加了倡导文明婚育理念的内容,有1个村增加了鼓励妇女创业、优先安排政策性待遇与奖励等内容。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推动了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