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民委认真做好《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贯彻落实

28.01.2016  10:50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工作,芜湖市民委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及时下发通知,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县(区)民宗工作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开展政策宣传,不断扩大和提高工作人员及少数民族群众对《办法》的认知与理解,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市、县(区)两级民宗工作部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公民民族成份登记、变更、管理工作有序衔接。 

 

三是要严格依照《办法》规定,统一口径、形成共识,对变更公民民族成份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审批权限、审批程序,以及公安部门登记新增人口户口、办理更正等工作程序予以规范。

 

四是在加强依法行政的同时,热情服务好各族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