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手误砍金钱松被判刑 朋友好心帮忙也“躺枪”

21.04.2015  18:00

  宁国一男子在砍伐自家树种时,一不小心误砍了国家二级保护树种,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而前来帮忙砍树的朋友也不幸“躺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黄某是宁国市某乡镇农民,2014年10月20日,黄某想把山场中自己栽种的山核桃树苗进行培育,由于树木繁多任务繁重,黄某便喊来素来关系较好的郑某一起对山场中的树木进行砍伐。但在砍伐的过程中,由于认识有限,两人失手对2株野生金钱松树进行了采伐。后经鉴定,被采伐的树种为国家二级保护树种野生金钱松。案发后,涉案的2棵金钱松树被办案机关扣押并已将变价款600元上缴相关部门。

  宁国市法院审理认为,黄某、郑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的植物2株,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在共同犯罪中,郑某起辅助作用,系从犯。黄某、郑某系偶犯、初犯,主观恶性较小,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有一定的悔罪表现,遂判决如上。(宣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