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长农村小微权力套“紧箍” 防止村官任性

15.05.2015  11:23

  在天长市新街镇,村干部和很多村民手中都有一本《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运行规范》口袋书,村级事务各项权力被纳入清单目录。村民找村干部办事,要准备哪些材料、有什么程序、多长时间能够办结,都在口袋书上写得明明白白。

  为防范、解决村干部有权“任性”问题,天长市从“”处着眼、从“”处着手,探索农村小微权力管理新措,选择新街镇试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让村里的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村官的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约束,村民监督更有力,村务工作更透明。

  该镇首先将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程建设、宅基地审批和保障救助等日常运作频繁、村民普遍关心的村级事务各项权力纳入清单目录,将村级小微权力细化为“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公共服务、组织人事及党务村务公开6大类26项。同时,制作《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运行规范》口袋书,依法设定小微权力的界定范围和操作规范。

  为了使“小微权力”规范行使,该镇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如《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职八条纪律》,开展镇村干部不用公款招待、不送礼、不接受人情推销等“十不”承诺活动。该镇还出台村级资产资源和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成立镇招标中心,统一负责村级资产资源登记、购置、租赁、发包、拍卖和项目工程集中招标。该镇还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村级所有收支、债权债务、合同履约等逐项逐笔明细公开,对反映权力运行过程的原始单据同时公开。

  小微权力有了清单,监督必不可少。各村通过村务公开栏、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主动公布小微权力清单的权力范围、运行流程及村务工作;积极引导村民对重大事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同时,明确村监事会是监督小微权力的主体,发挥积极作用。该镇还将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干部未按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处理村级事务,给集体、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处理。 2014年,该镇对工作失职的2名村主要负责同志取消了村级目标绩效考评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1名村干部给予党纪处分。目前,该镇已构建起群众、村监会、

  职能部门三级监督体制,为小微权力编织了“笼子”。

  【编后】

  村干部往往因监督不够,有权任性,导致小官大贪现象频发,直接影响党在基层的形象。天长市新街镇通过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将村干部的权力细化、量化,晾晒于阳光下,接受监督,让其规范、透明行使权力,这种做法值得肯定。

(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罗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