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法院连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13.01.2015  23:37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从安徽省文明委获悉,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荣获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该院继获得第九届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再次获得该项殊荣。

  近年来,该院认真学习贯彻《安徽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始终将文明创建作为法院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实现文明创建工作与法院审判职能两不误、两促进。在创建过程中,该院对照安徽省文明单位创建标准,注重营造浓厚氛围,保障文明创建顺利实施;自觉将发挥审判职能与区委工作大局结合起来,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机制,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打造过硬队伍;以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