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里的法律援助[安徽日报]

28.08.2015  23:32

近日,蒙城籍律师陈艳来到北京,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总结表彰暨2015年派遣培训工作会。当天,全国122名律师荣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称号。“接过奖牌的刹那,回想起一年来所经历的酸甜苦辣,我感觉自己的付出都是值得的。”陈艳说。

2014年7月,省司法厅选派陈艳等5名志愿者律师分赴青海、新疆、西藏、贵州4个省、自治区,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陈艳被派到了贵州省黔南布依苗族自治州罗甸县。

刚到罗甸县不久,陈艳就接到了一个法律援助案件:四名未成年人抢劫,将另外一名未成年人致死。经过调查,她发现当地法治意识较为淡薄,未成年人犯罪率较高。于是,陈艳就将自己工作的重心从办理法援案件转移到普法宣传中来。一年来,她的足迹踏遍了当地的多所中小学和人口较多的村镇、企业。随着普法宣传讲座的开展和法律援助的进行,当地认识陈艳的人也越来越多,称呼从最初的陈律师,慢慢变成了陈老师、陈艳姐、大妹子……

交通不便、语言不通,是陈艳在当地工作中遇到的最大困难。经常为了一个案件调查,她要乘上当地最主要的交通工具——机动三轮车,在山窝里一转就是一天。“去最近的乡镇,也需要两三个小时的山路颠簸,有时要住在农家。”陈艳说,当地大多是布依族群众,平时都用当地语言交流,在办理案件时为了表达清楚意思,她时常邀请懂汉语的当地人当翻译。

身在异乡,陈艳最怕的是逢年过节与漫长的黑夜。她清晰地记得,去年的中秋节时感冒发热。老公也因公出差,6岁的儿子寄放在姐姐家过节。躺在床上的她拨通了姐姐家的电话,听见儿子喊“妈妈”,陈艳话未出口早已哽咽。

今年4月23日,是陈艳一生中最难忘的日子,那天她刚要出门上班便接到外公去世的噩耗。陈艳匆忙赶到办公室准备办请假手续时,却见到在此等她多时的法援对象。当看到法援对象无助的眼神时,她犹豫了。同时,父亲在电话那头告诉她:“太远了,别回来了!在外安心工作吧,一家人都理解支持你……”“一年来,这次真正感觉到了贵州与亳州之间的距离,是那么的遥远!”陈艳说。

在过去的一年里,陈艳接手法律援助案件31件,办结案31件,为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39000多元。除了办理援助案件、法律咨询解答和代写法律文书外,她还通过不同的方式,让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陈艳开展法制进校园普法讲课,进企业安全生产普法讲课,举办全县科员以上女干部妇女维权法律知识讲座,受教人数6000人以上。她还参加贵州广播电台法律援助空中热线节目,在县里举办电视普法讲座。2014年8月15日,她被罗甸县政府聘请为政府法律顾问,被贵州广播电台聘请为“空中法律援助热线”特邀嘉宾律师。

罗甸县司法局长李应龙说:“陈艳作为一名女同志,能够克服多种困难,满腔热忱地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协助党委政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助手,展示了安徽律师的坚毅与敬业,践行了安徽律师的责任与担当。”(本报记者武长鹏  本报通讯员 常振龙)

稿件来源:2015年8月17日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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