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袭”金店诉前保全 速结债务纠纷

17.12.2015  11:30
 

  安徽法院网讯  “你好,我们是歙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在当事人的申请下来到你店保全与12万元价值相当的财产。”12月8日晚上六点,在歙县某超市内的金店柜台,歙县法院向涉案的被申请人送达了诉前保全民事裁定书。为不影响被申请人做生意,法院特意选在这一时间前来执行。

  2015年4月,周某以金店进货资金周转紧张为由,向潘某借款1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一年,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谁知,过了7个多月,周某突然去世。周某的债权债务由周某的妻子及两个儿子继承。为保证自己的债权得以顺利实现,潘某多次向周某的妻子及儿子催要,均未果。无奈之下,潘某于12月7日向歙县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冻结周某的妻子及儿子名下12万元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提取金店内的等值财产。

  在细致审查后,歙县法院迅速作出财产保全措施的裁定,来到被申请人所在的金店内,说明如果被申请人不能提供其它与12万元价值相当的财产,法院将依法查封店内价值相当的黄金饰品。经再三协商,被申请人于次日到法院一次性付清了全部欠款。

  近年来,歙县法院加强保全、调解、执行的衔接力度,促进案结事了。今年先予执行案件8件,通过诉前保全成功化解纠纷2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