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多个法院尝试悬赏捉老赖,效果不一
尝试----------------------
多个法院曾悬赏找老赖
“这种悬赏执行的方式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除了合肥,我省其它市、县法院也有过尝试。”省高院执行局张涛法官告诉记者。
据了解,我省法院进行悬赏执行尝试开始比较早,最开始依据来源于2005年在《中共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的“建立执行财产线索举报悬赏制度”。当年,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有过尝试。
2005年11月,铜陵中院出台了一份在执行过程中实施公告悬赏执行制度规定,市民举报使被转移、藏匿的财产得以执行的,法院按照实际执行财产价值的一定比例对举报人给予奖励;根据举报,查获逃跑、躲藏的被执行人,使之到庭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法院对举报人酌情给予奖励。
芜湖市中院执行局一位法官表示,2009年初,他们在芜湖中院网上一下悬赏了42名老赖,执行标的从3000元到150万元不等,有人如发现被公布的被执行人下落或提供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或部分执行,法院将支付实际执行标的的10%作为奖金奖励给举报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界首、利辛等县级法院也曾有过尝试。
效果----------------------
9年的难题三个月化解
“申请悬赏执行,我是尝过甜头的。”淮南舜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法务部魏学亮告诉记者,10年前他就曾通过悬赏执行的方式成功讨回26万余元。
魏学亮告诉记者,2005年,淮南一乡政府拖欠公司34万余元,由于查不到财产,9年多时间都没能执行到位。无奈之下,他就向淮南法院申请,要求发“悬赏执行公告”,公司愿意用执行到位钱款的15%来奖励。悬赏公告发出,很快就收到了线索,法院立即执行到位。“9年的难题,在巨奖之下三个月就解决了。最后我们也全部兑现承诺,4万元一分不少的奖励给了举报人。”
2012年,界首市李某酒后滋事将人打伤却拒绝赔偿5138元,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为了将赔偿款执行到位,界首法院执行局悬赏公告。公告发出第三天,有人就打来电话举报称,李某回家了,于是法院法官连夜出击,李某最后缴纳了所有执行款。
有的悬赏效果并不乐观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悬赏公告都能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芜湖市繁昌县法院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9年芜湖中院对社会悬赏执行公告了42名被执行人信息,其中繁昌县法院有5名,涉及标的额404459元,后来其中有一位是被市民举报后执行到位的,其余的全部是法院通过其它执行手段执结的。
阜阳市界首法院聂法官告诉记者,悬赏执行有的效果并不乐观,悬赏找被执行人容易,找被执行人的财产难。
记者从铜陵中院了解到,2006年他们还曾在山西一家媒体刊登过悬赏执行公告,最终没接到市民举报,反而是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来履行。
现状-----------------
悬赏找老赖法院也慎用
“一般来说,我们很少运用悬赏执行这样的方式。”合肥中院执行局谢学飞副局长坦言,尽管悬赏执行有法可依,但真要实施也并不容易。
谢学飞说,悬赏执行要启动必须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因为悬赏执行公告费用由申请执行人负担,同时悬赏执行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给予一定数额的赏金作为报酬,这个费用也需要申请人来承担。
让法院慎用的另一个原因就是悬赏执行的效果。合肥瑶海区法院的一位法官告诉记者,老赖本身就难找,在实施悬赏执行之前,法院都通过银行、房产等渠道去获取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在穷尽所有手段后才会悬赏执行,那么知道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主要还是他们的亲人、朋友或合伙人,这些人如果不举报那么仍然无法达到执行效果。”
“悬赏执行是借助社会力量来寻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但它只能是法院执行工作的一种辅助手段。”合肥一家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不过多使用悬赏执行,其实也是为防止执行过程中片面依赖社会力量而怠于其它执行方式。
什么样的举报线索才有效
悬赏执行公告发出后,举报人提供什么样的线索才算有效?
“首先线索要真实,举报人不能捕风捉影。”合肥中院执行局的一位法官告诉记者,其次举报人所举报的财产不是已被人民法院或其它机关查封、扣押的,申请人已提供的,法律规定不能执行的等。“另外,举报人获取财产线索要合法,如不能采取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违法方式获取财产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