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法院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引发的纠纷效果好

09.04.2015  17:26
 

  安徽法院网讯  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国家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发挥土地承包经营权效用,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权利的重要手段。去年以来,凤台县作为试点县开展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由于土地确权扩大了土地增值空间,因也引发了大量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2014年以来,凤台县人民法院共妥善审理此类案件52件,调解化解35件,通过确权登记49件,实现了无上诉、无信访的“双无”目标,有效推动了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成立土地案件专业合议庭。选派熟悉法律、掌握土地政策、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的二名法官组成专业合议庭,遵循统一执法、平等保护和利益平衡原则,集中审理全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涉及土地案件,优化配置审判资源,统一裁判尺度。

  二是注重巡回审判,扩大办案影响力。依托全县18个社区法官工作室、设立巡回审判点等方式,巡回就地审理,邀请当地群众旁听,多做释法析理工作,使在场群众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法律和政策弄明白、搞清楚。

  三是加强行政协调,促进纠纷化解。充分听取当地村(组)和确权登记小组的意见,邀请参与二轮土地承包的知情人参与案件调解,在不违背法规政策的前提下,遵照民风民俗,以调解化纠纷。有70%以上承包经营权争议达成和解协议,并按照协议顺利登记确权。

  四是严格依法办案,注重利益平衡。遵循法律基本原则,严格按照《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安徽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以及国家政策等规定,遵照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三十年不变的原则,维护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维护原土地承包经营户的利益。对代耕、抛荒的,实际耕种人确实维护了土地效能,给实际耕种人适当经济补偿。对出嫁女、入赘男、离婚的女方要求原承包地的,支持其在原居住地的承包土地经营权,但新居住地已给其分配承包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