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完成对188处寺观教堂旧证登报公示

13.06.2014  11:02

截至6月10日,池州市宗教局统一完成对全市188处寺观教堂登记证旧证(含主、副本)的收回,并在当地报刊电台开专栏,刊登场所旧证作废声明。

 

声明以公告的形式将场所名称、场所负责人姓名、旧场所证号码一一公之于众,以公示时间为界,刊登后的188处旧登记证随即失去法律效力。在收回的188处寺观教堂旧证中,因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主、副本遗失、缺失而未完整收回的有8处,所在县(区、九华山)均上报遗失的书面证明,并在公告中一并说明。公示过程7天,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

 

按照“一处场所一本登记证”的原则,随着新版寺观教堂登记证统一挂墙运营,场所或个人再持有旧证办理机构代码或其他与场所有关的业务,相关部门均不予承认、不予办理,造成不良后果的,还要追究当事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