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教育局挂牌督办31处学校安全隐患力促整改
近日,亳州市教育局印发全市2016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市各县区、学校集中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排查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及各县区和经开区上报的31处安全隐患予以公布并挂牌督办。
亳州市教育局将31处安全隐患放大张贴在办公楼大厅,明确隐患存在形式、整改单位和责任领导。要求各县区教育局、经开区分局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加强对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工作的领导,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坚决防范和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各县区要严管严查,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针对教育系统的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着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要加强对重点学校、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岗位的安全工作,做到安全隐患不遗漏、事故苗头不放过,有效预防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对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有关责任单位要制定整改措施,定人、定资、定责、定措施(方案)、定时限进行整改,建立健全隐患整改反馈制度,实施跟踪督查,及时掌握治理情况。
各地、各校都要以开展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办力度。督促有关学校和责任人按照整改措施和时限,及时排查整改到位。此次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隐患,各责任单位要整改一处,上报一处,销号一处,确保12月底以前全部完成隐患整改。
亳州市教育局将采取现场复查和查看整改过程性资料等方式予以销号。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和县区,将按照《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2016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执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特约通讯员:张秀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