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受处分 祁门公安局局长政委被党内警告
今年初,祁门县金字牌派出所民警朱璘随领导到闪里派出所参观,就餐后,下楼梯时摔倒,后救治无效死亡。朱璘亲属和该县警方达成130万元赔偿协议后,因拒签承诺书致协议中止。8月15日,黄山市发布调查报告,称赔偿协议和承诺书均违规,同时对祁门县公安局多名领导予以处分。
赔偿协议被认定违规
昨日傍晚6时,黄山市纪委和该市公安局联合出具的这份事故调查和处理《公告》公开发布。
公告称,1月8日下午,金字牌派出所教导员康光辉带该所民警朱璘等共5人到闪里派出所参观该所执法办案区建设工作,参观结束后,闪里派出所所长郑小武留康光辉一行到酒店就餐,郑小武等8人(全部为闪里派出所民警)作陪接待。其间,郑小武、康光辉、朱璘等8名民警共饮了6瓶白酒,11瓶啤酒。其中,另5名民警因值班和开车未饮酒。当晚8时许就餐结束,朱璘在该酒店下楼梯时摔倒,6月13日因医治无效死亡。
7月1日祁门县公安局与朱璘亲属达成赔偿意向,并于7月8日签订了130万元的赔偿协议(其中30万元为朱璘亲属垫付的医疗费等)。
随后,祁门县公安局法律顾问提议县公安局与朱璘亲属签订一份“不再追责承诺书”。朱璘亲属没同意签字,公安局中止付款。
该公告称,这是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规接待,造成了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经核查认定,该赔偿协议及《承诺书》均违反相关规定,处置不当,应予纠正。
公安局多名领导受处分
经研究决定,对相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除维持给予闪里派出所所长郑小武、金字牌派出所教导员康光辉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外,对负重要领导责任的祁门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汪华峰和祁门县公安局政委王浩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主要领导责任的祁门县公安局副局长吴彪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没有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祁门县公安局纪委书记郑学军进行诫勉谈话。
此外,祁门县公安局纪委对当晚其他参与民警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做出处理。
有关善后事宜,祁门县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将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