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和堂妹扮夫妻 偷卖前妻房产被调查
为了偿还债务,男子郭某竟然让堂妹假扮自己的前妻,将前妻的一套房屋卖给了别人。近日,郭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警方立案调查。
2016年9月5日,芜湖市繁昌县人阎某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报案称,在铜陵买房子被人诈骗12.2万元。阎某告诉民警:2016年5月份,阎某在铜陵某小区公告栏看到一则出售房屋广告,正好其想在铜陵买房子,就按照上面的电话和对方取得联系。通过电话联系,双方见了面。卖房人郭某带阎某去看了看房子,阎某很满意,于是交了2000元定金。当时房子里有两个小伙子在租住,租期是到8月1日。郭某告诉阎某这套房子是其单位集资建房,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因自己孩子要到市区上高中,所以想把房子卖掉到市区买房,方便孩子上学。并出示了集资建房的一些材料。阎某不放心还到郭某原来的单位进行过咨询,证实房子户头确实是郭某的,这才放心。经过多次协商,阎某和郭某商量好价格后,于5月底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郭某和其“妻子”(其实是其堂妹)也都签字按了手印。房屋总价20万,阎某依约将首笔购房款12万元付给了郭某。之后,郭某还将剩下两个月的房租给了阎某,说等租期到了就将房屋移交给阎某。7月28日,一位妇女上门找到阎某,说房子是她的。该妇女说自己是郭某的前妻汪某,她和郭某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时,该房子归她所有,并给他看了离婚协议。知道上当受骗后,阎某打电话给郭某询问,郭某承认骗了阎某。阎某让郭某退还12.2万元首笔购房款,但是郭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侦一大队民警随后展开调查了解。经过调查得知,郭某和汪某原是一对夫妻,2013年1月协议离婚,离婚时,两人名下的两套房产一人一套。被郭某卖给阎某的这一套归汪某所有。由于此房为郭某单位的集资建房,房产证还未办理下来,所以房子还没有过户,户头仍然是郭某。此后,汪某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今年初,汪某去外地打工,就将房子出租了。考虑房子租期马上就要到了,7月底,汪某从外地回来,才知道房子被前夫郭某卖了,于是告知阎某被郭某骗了。据郭某交代,由于做生意亏了,欠下了许多外债,就想将前妻的房子卖掉还债。5月份,他趁前妻在外地打工之机,隐瞒了自己已经离婚和该房子已经分给了前妻的事实,将房子卖给了阎某。签合同时,谨慎的阎某说房子是夫妻财产,必须让他妻子到场,两个人一起签字。于是,他就喊自己的堂妹假扮前妻到场签字。堂妹开始不愿意,郭某就谎称和自己的前妻说好了,但是因她在外地打工回不来,自己又急等钱用,其堂妹这才同意假扮他的前妻汪某到场,在合同上签了字。之后,阎某将首笔购房款12万元付给了郭某,加上前面交的2000元押金,共计12.2万元。这些钱已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侦办中。(吴彬王文)
原标题:男子和堂妹扮夫妻偷卖前妻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