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降低基层公务员招录门槛 边远乡镇不限专业与经历
近日,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务员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基层特别是艰苦边远乡镇如何招录公务员做出规定,切实推动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问题。
《意见》从提高基层招录比例、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拓宽考生来源渠道、提升考试测评水平、保持队伍相对稳定、落实考录工作责任6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根据要求,要根据工作需要、编制空缺情况和公务员队伍结构状况及时补充招录基层公务员,招录数量和职位条件设置,要认真听取基层的意见。招录时,可以单独划定县、乡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对艰苦边远乡镇职位不限专业和经历,报考人数较少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意见》指出,要鼓励高校毕业生报考家乡基层公务员,加大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基层公务员的力度,继续做好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工作。艰苦边远乡镇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市(设区的市)户籍人员或在本地长期 生活 工作的人员招考。
《意见》要求,要根据基层工作需要和职位特点,加强考生基层工作适应能力的测试。进一步深化分级分类考试,探索为基层单独命制试题,实行2 X笔试模式,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加试专业知识。多个条件相近的乡镇机关职位考录,可以县为单位合并进行,录用时按成绩排序选择岗位。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乡镇公务员,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需要按规定严格审批,并明确借调时间。
《意见》还强调,要落实考录工作责任。加强对基层考录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政策统筹工作。坚持凡进必考、依法招录,强化对基层考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禁因人设置职位、设定条件和简化考录程序,严禁假借解决基层招人难名义照顾某些特殊群体,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