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全面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23.09.2014  18:38
      为强化依法治档,进一步推动全市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日前,宣城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决定在今年9-10月全市范围内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档案执法检查由市、县两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市、县两级人大法工委和政府法制办组成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对各级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委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的组织领导、设施设备、业务建设和档案的开发利用等情况。         通知指出。档案执法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不定时、不通知、不预先确定受检对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到达受检单位后,不听汇报,直接到受检单位档案室实地察看。检查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就有关问题听取受检单位作出相关情况说明及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情况汇报。检查组当场向受检单位反馈检查结果。         通知要求,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档案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如下处理:一是对违法情节轻微且初次出现问题的单位,检查组采取口头督促的形式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受检单位在整改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整改结果报市、县两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查。逾期未整改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二是对违法情节较重的单位,市、县两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约谈受检单位分管领导,责令限期整改。受检单位在整改期间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整改结果报市、县两级行政管理部门备查。逾期仍未整改的,将予以通报,同时,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将约谈受检单位主要领导,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将依据《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三是对档案违法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凤华)         (宣城市档案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