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发放完成

10.04.2015  18:00

  4月9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发放工作已于3月底完成。

  记者了解到,从2014年7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基础养老金调整过后,2014年7月1日及以后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从享受待遇之月起增加基础养老金。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提标发放工作已于3月底提前完成。需要提醒广大参保对象的是,此次提标发放的对象,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不含在2014年6月30日前已死亡或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待遇领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