烔炀镇部分城乡居保到龄人员补缴保费如期领到养老金
21.01.2015 13:13
本文来源: 安徽新闻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党和国家制定的一项重大利民惠民政策,是一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好事。自2011年7月烔炀镇正式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来,已累计为14489名符合条件的到龄参保人员发放养老金待遇。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于2011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达到领取年龄人员,在2014年11月15日前缴纳保险费的,可从达到领取年龄的次月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在2014年11月15日后缴纳保险费的,从缴费划入养老账户的次月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底,全镇仍有部分上述已到龄人员因未及时缴纳保险费而未享受养老金待遇,为充分保障这部分参保人员权益,烔炀镇社保所要求各村经办员一一通知上述已到龄参保人员,给他们讲清政策,督促他们及时缴纳保险费,以便顺利享受养老金待遇。
(烔炀镇 蒋桂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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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2015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