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注重加强基层组织人员动态管理

07.08.2015  19:23

 

宿州市埇桥区残联8月7日消息:近日,宿州市埇桥区残联拟定《关于加强对残疾人专职委员、助理员日常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加强基层组织人员的动态管理。 2010年,埇桥区两办下发了《埇桥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埇办发〔2010〕9号)。同年,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村(社区)残疾人助理员(以下简称“两员”)已基本选聘到位。通过“两员”的配备,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形成了残疾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格局。通过学习培训和实际工作的锻炼,逐步打造成了一支爱岗敬业、稳定实干、乐于奉献的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为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近年,特别是“十二五” 以来,残疾人事业迅速发展,国家投入的力度逐年加大,惠残项目逐年增加。由此残联部门承担的工作大量增加,残疾人工作者肩上的担子愈来愈重。有了“两员”队伍的加入,为残疾人组织注入了新的力量。上岗之日起,直接起到了政府与残疾人群众之间的桥梁作用,大多数也都能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为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通过几年来工作实践来看,一些地方也或多或少地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有的是因外出打工,在工作需要时找不到人;有的是把工作补贴当救助金发,工作由村干部代理,自己没有实际进入工作状态;有的确实是自己干不了,叫家人陪同或代理等等。当然这是局部和少数的问题。但问题是实际存在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为此,就如何进一步提高“两员”队伍素质,落实对“两员”实行“一年一聘、定期考核、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精神,埇桥区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是要加强沟通交流、学习培训。埇桥区残联已经编印残疾人工作法律法规政策选编,发基层组织进行学习培训使用。各地可以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会议制度,在组织学习、安排业务工作的同时,同“两员”沟通交流,多关心思想、多关心生产生活。同时注重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注重培养荣誉感、成就感,以感情留人,以事业留人。鼓励其参与乡村其他工作,不断在工作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本领。 二是要进一步摸清情况,清楚掌握现有“两员”实际工作状态。“两员”的基本条件是能认真工作,作风正,人品好,残疾人拥护;热爱残疾人工作,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愿望和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社会和组织协调能力。重点摸清现在工作状态是否能够胜任工作。 三是及时考核和调整。对于不适宜岗位的,特别是对于没有时间干、不愿意干或确实不能干的,坚决予以调整。调整办法按区两办《埇桥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的 “残疾人助理员由村推荐,报乡镇(街道)残联审批,报区残联备案”,“残疾人专职委员由区残联和乡(镇、街道)共同确定”的办法进行。 四是要求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助理员要主动接受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领导,遵守规章制度。鼓励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助理员接受残疾人工作以外的工作安排,鉴于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助理员实行的是半日制工作制,实行全日制工作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应考虑予以适当补贴。 基层残疾人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织保证,更是《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总目标中“建立起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的具体要求。为此,埇桥区将基层组织人员管理纳入常态化工作。(宿州市埇桥区残联  孙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