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坪延误 承运人应每30分钟向旅客告知
02.07.2014 12:43
本文来源: 安徽经济新闻网
追 影/ 摄
今年10月30日起中国民用航空局最新发布《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开始实施。规定指出,发生机坪延误后,承运人应每30分钟向旅客告知一次航班动态信息,包括延误原因、预计延误时间等。机坪延误超过3个小时(含)的,承运人应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经空管部门同意后,将飞机返回停机位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长期以来因航班延误如何赔偿等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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