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征求修订意见
26.06.2019 12:01
本文来源: 司法厅
近日,省司法厅公布《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修订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草案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总体部署和上位法要求方面提出具体举措。7月18日前,公众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件收件地址为[email protected]。
修订草案提出,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应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涉及的有关部门的名称;对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进行调整;对涉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要求的条款进行修改。为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修订草案提出,应建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信用管理体系,并及时公示信用信息。
据了解,《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于2002年9月27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令148号发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是我省出台的第一个规范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地方政府规章。《办法》实施以来,为我省依法开展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使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办法》颁布以来,我省共完成2000余个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涉及房建、道路、铁路、桥梁、隧道、水利、通信、电力等各个方面。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6.06.2019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