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法院妥善化解土地纠纷,有效保障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安徽法院网讯 凤台县作为全省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试点县,随着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深入,各类土地纠纷大量发生,凤台县人民法院做好妥善应对,共处理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146件,经诉前调解37件,调解撤诉90件,调撤率86.9%,有效保障了全县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完成。
实施专业化审判,确保审判质效。科学调配资源,选派两名做群众工作经验丰富、政策水平、法律素养高的法官、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集中审理,精细裁判。由于土地政策不断调整,法律与之有不衔接的地方,审判法官积极学习相关政策,做到“术业有专攻”,统一掌握尺度,保持裁判的一致性,所审案件无一件被发回改判和信访投诉。
借力第三方,促进矛盾化解。常发纠纷主要集中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承包经营权互换纠纷、家庭内部争夺承包经营权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分配纠纷、宅基地纠纷、婚姻嫁娶引发的土地纠纷等七大类,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流转纠纷居多,涉及一方是合作社、发展特色农业的企业,一方是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易引发不稳定因素,损害地方经济发展。审判法官深入研判土地案件特点,主动与乡(镇)、村等基层组织取得联系,到案发地巡回审判,不怕跑断腿、磨破嘴,邀请最了解土地现状及纠纷起因的知情人、当地有威望的五老人员、人民调解员等第三方共同参与调解,把辩法析理说到位、讲到群众心里,以妥善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司法。同时邀请当地群众旁听庭审,使在场群众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法律和政策弄明白、搞清楚,发挥案件的辐射效应,引导群众配合试点工作开展。
明确裁判原则,注重利益平衡。准确把握好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坚持尊重历史和客观现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农业发展。如“二轮承包”时,由于农村劳力过剩及农民税赋过重等,导致耕地撂荒的情况普遍存在,而留在农村继续耕种的农户特别是当初响应政府政策号召承包他人抛荒地的农户,不仅为粮食生产和保护耕地做出了贡献,而且还承担着额外义务和风险,在处理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农村土地纠纷时,审判法官不只简单机械的适用法律,始终能坚持利益平衡原则,合理选择裁判方式,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出嫁女、入赘男、离婚的女方的土地承包权益给予切实保障,防止“两头占”,确保“不落空”。同时考虑到农业耕作的季节性自然规律,注重审理效率,尽量减少农村土地纠纷对农业生产造成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