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工商局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16.03.2016  12:07

  

  3月15日上午,阜阳市纪念第34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清河广场隆重举行,市工商局、市消协、市消协律师团等有关单位参加活动。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平,市政府副市长方旭、市政府副秘书长董中续等市领导到场指导。

  此次活动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活动中,市工商局在现场设置了各类服务台,开展政策法规咨询、假冒伪劣鉴别、受理投诉等活动。

  在法律宣传台,现场的工商人员通过向在场群众散发《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新消法宣传教育漫画读本》等宣传资料,普及消费维权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商事制度改革、商标战略、企业信息公示等相关工商法律法规,为群众答疑解惑。

  在假冒伪劣产品展示台,执法人员精心展示了2016年“两节”打假行动部分成果,包括假冒“苹果”手机、各品牌白酒、洗发水等商品,并通过真假对比等方式,面对面、手把手地讲授识假辨假知识,引起在场群众极大的兴趣,聚集了人气。

  在投诉咨询台,前来咨询和投诉的群众络绎不绝,投诉咨询多集中在房产、装修、服装、家电、电子产品等与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热点行业,工作人员均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并对消费投诉进行逐一登记,限时办理。现场共受理投诉12起,接待消费者400余人次。活动取得圆满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