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

12.01.2019  13:11

  日前,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通过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国有资本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实行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

  实施意见明确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功能定位、组建方式、授权机制、治理结构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均为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可由改组和新设两种方式设立,采取政府直接授权或国资监管机构授权两种模式。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平台作用,有利于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国有资本投向,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更好服务全省发展战略。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不设股东会,由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可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部分职权。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应分级组织、分类推进、稳妥开展,并及时总结推广有关经验。省级层面,将继续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权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深化试点,逐步将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范围内的企业纳入试点范围;省级以下层面,试点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记者  田婷)

[ 编辑:黄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