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11.01.2016  15:52
  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下发《关于公布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国管节能〔2015〕578号),我校被确定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自2014年7月我校启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申报工作以来,学校高度重视,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并制定印发了《安庆师范学院“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积极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相关会议精神,依据《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对照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管理制度与实施、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节约用水、绿色消费、附加评价等6个方面29项指标,再细化、再规范节能工作,逐项整理完善申报材料,先后以高分通过了安徽省、国家评价验收组的评价验收。
  学校将以此次创建工作为契机,在“十三五”期间继续从“管理节能、技术节能、行为节能”着手,细化节能目标和责任,加强节能改造和宣传培训,固化创建成效,在节能减排方面发挥引领示范和社会辐射作用。(李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