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发布

14.05.2015  12:36
      5月13日,《2016年度国家出版基金申报指南》正式对外发布。《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从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今年发布的《指南》在延续以往总体框架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实和修订了相关内容,并结合当前新形势新要求以及理论建设和学术研究的新进展,对资助重点的内容进行了适当修改。另外,在出版单位申报项目的数量、资助额度方面也作了适当调整。
  与以往的《指南》相对比,今年新发布的《指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调整。一是在《指南》的基本指导思想中,加入了“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服务‘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等内容。二是对资助重点的内容作了适当修改。在第一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宣传和普及”中,着重强调了“深入阐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点出版项目”为资助重点。在第三部分“经济社会发展”中,根据当前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需要,强调“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积极作用的优秀出版项目”为资助重点;为服务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将“对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健康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积极作用的优秀出版项目”作为资助重点。在第四部分“文化建设和中华文化传承”中,着重强调“在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的出版项目”为资助重点;增加“对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具有重要价值的出版项目”作为资助重点。在第七部分“对外交流”中,围绕当前“一带一路”战略,将“对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全面发展同周边国家关系具有重要意义的优秀出版项目”作为资助重点。三是配合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及重大活动,将主题出版项目列为资助重点的第八部分“专项主题”,今后将作为单独的资助方向予以明确。
  为鼓励更多的中小型原创优秀项目脱颖而出,新发布的《指南》对申报项目数量、规模也作了适当调整。由去年“每家出版单位限报2项”的政策调整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出版单位每家最多可申报3项。申报3项的,至少1项申请资助金额在50万元以下”,以期在适当扩大评审项目基数的基础上,实现“优中选精”,提高基金资助项目的整体水平。
  据悉,各主管单位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对出版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送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各出版单位可登录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网站下载今年的《申报指南》和《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2016年度)》表格,进行201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