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国土局发挥职能推动美好乡村建设

27.11.2014  19:08
          近年以来,县国土局严格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国土部门优势,按照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有力推动“美好乡村”建设。
        一是科学实施规划,发挥整体管控作用。以即将启动的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契机,广泛征求各部门和群众意见,合理安排用地规模,做好此次市局将下达的城乡规模与美好乡村布点规划的衔接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将拟建的农民建房全部纳入中心村范围内。同时加强宣传,提高农民的规划意识,正确引导农民在符合土地规划的中心村内建房。
        二是合理配置指标,支持美好乡村建设。积极鼓励和支持具备一定经济基础的村兴办企业,增强造血功能,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对美好乡村建设所需的农村居民建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农村商品流通基础设施、村办企业等各类建设用地,提供优质服务,优先办理用地手续,加大对上争取用地指标力度,今年市局预下达我县增减挂用地指标300亩,奖励指标150亩,共安排63亩用于农村建新,其用地指标安排比列达14﹪;2014年度市级下达我县年度用地计划指标190亩,安排13亩用于美好乡村农民建房建设。
        三是项目带动,促进美好乡村建设。通过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项目,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为美好乡村建设提供平台,坚持规划引领,高标准、严要求,有序推进;充分尊重民意,坚持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合法权益;严格验收,加强监管,促进土地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做到“田成方、林成行、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
        四是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加快登记发证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村民建房管理,严格建房用地审批制度,引导农民按照规划逐步向城镇、集镇和中心村集中。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保值增值。
        五是整合各类资金,集中投入美好乡村建设。利用国家大力投入各类民生工程的时机,整合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各类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六是严格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征地的法律政策规定,认真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和国土资源听证制度,防止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确保各项补偿费不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并足额及时补偿到位。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建设,采取多元安置途径,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做到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七是严格执法,规范土地管理秩序。明确违法用地共同责任,有效遏制农村违法用地,确保全县国土管理和村镇建设秩序明显好转,全面落实管控农村违法用地、违规建设的各项措施,确保辖区内无新增违法用地、无阻碍美好乡村建设的现象发生,确保农村土地管理利用合法有序。(怀宁县国土资源局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