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省国土厅一原副处长 两项罪名获刑12年半
合肥晚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经法院二审判决,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原副处长朱本增因犯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据了解,近两年来,省国土资源厅已有多名官员因贪腐而相继落马。
同僚受贿牵出“案中案”
今年56岁的朱本增,出生于河南省泌阳县。2001年8月,朱本增任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副处长,分管采矿权管理岗位和资源保护管理岗位。2010年7月起,担任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副处长。
2012年7月13日,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和规划处原处长孔繁茂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调查发现,孔曾滥用职权减免东阳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价款777.6万元,并查出赵某为感谢孔的帮助向其行贿200万元的事实。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中,发现朱本增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的犯罪行为。去年7月16日,蚌埠市检方将朱本增依法传唤到案。
两项罪名获刑12年半
据调查,2005年9月,赵某等成立池州东阳矿业有限公司经营六峰山铜矿。从2006年9月起,赵某三次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变更六峰山铜矿矿区面积等登记事项。
2009年4月,赵某再次申请,为达到不再缴纳采矿权价款的目的,赵某根据孔繁茂的授意,向省国土资源厅报送购买六峰山铜矿的1400万元价款中已包含了采矿权价款的报告。蚌埠市蚌山区法院经审理查明,朱本增对相关事项具有复核职责。可是,他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和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777.6万元的采矿权价款流失,其行为构成了玩忽职守罪。
除了玩忽职守,检察机关还发现,朱本增也收受了赵某的行贿款3.5万元。归案后,朱本增还主动交代收铜陵美迅闻山矿业有限公司投资人徐某40万元的犯罪事实。
据此,日前,蚌山区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判处朱本增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对朱本增违法所得43.5万元予以没收。一审判决后,朱本增提起上诉。记者昨日获悉,蚌埠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其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本报记者 李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