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第一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评选活动

02.09.2016  02:36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培养树立各级各类示范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安徽省决定评选命名第一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这是该省2016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一项重点工作。

 

本次活动拟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命名20个第一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我省现有的5个国家级示范单位直接予以命名)。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本次活动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对各地申报推荐对象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研究确定48个单位作为候选对象参加网络评选。

 

网络评选时间为9月1日至14日,本次网络评选以电脑、手机微信同步联网方式进行,9月6日《安徽日报》C4版还将整版刊登本次评选活动情况。网络评选结束后,省民委将邀请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部分媒体代表等,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评选工作会议,择优综合评选确定拟命名名单。拟命名名单经省民委办公会议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拟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予以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