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渠县天保工程明确措施务求实效

20.06.2015  08:14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6月19日讯         四川省渠县纳入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面积共37万亩,其中国有林7.5万亩、集体公益林29.5万亩。渠县林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相关要求,探索具体的措施办法,持续用力,常抓不懈,确保美丽绿色永续长存。   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渠县县委、县政府将天保工程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县林业主管部门与国营三个林场及涉及集体公益林的各乡镇签订了森林管护责任书,各乡镇与集体或个人公益林所有者签订了森林管护责任书,县林业主管部门与承包森林抚育任务的单位签订了森林抚育承包合同,形成层层抓落实,责任定到位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做实做细。县林业主管部门在32个重点集体公益林乡镇及130个村聘请专职巡山护林员165人,巡山护林员报酬纳入县财政预算,调动了巡山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       以点带面,示范推动。为了确保天保工程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公益林历年补植造林任务,渠县采取“四个统一”工作法,即统一受灾调查、统一苗木质量监督、统一栽植标准、统一验收办法。今年在承担重点补植任务的涌兴、千佛、鲜渡、贵福等乡镇建立了天保公益林补植造林示范基地。截至目前,已栽植花椒57万株,补植造林面积超过1.5万亩,为全县天保公益林工程造林起到了带头作用,树立了榜样。   加强管理,巩固成效。严格按照渠县2015年度森林管护批复方案签订了管护承包责任协议书,所有管护人员持证上岗,纳入微机管理,使管护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对新补植造林地落实管护人员、管护责任、管护报酬,做到了层层抓管护,处处全封山。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奖惩办法,组织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对管护人员在岗在位、巡山护林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取消管护资格,停发管护经费,对工作突出的管护人员和单位,给予现金奖励和表彰。天保公益林和森林抚育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检查验收责任制度。检查验收合格,由验收人员签发《造林施工合格证》,依据合同凭票报销兑现公益林造林补助资金。对天保工程的各类文件资料进行全面分类归档,落实了专人管理,从而做到了档案齐全规范。(冯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