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规范”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12.05.2015  16:15

      今年以来,埇桥区严格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要求,不断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严格实行 “四个规范”,扎实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是以村民筹资筹劳为基础的 “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主要包括村内道路设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村庄绿化亮化设施、农民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其它符合群众意愿的公益性事业建设。 2015年,全区共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88个,工程预算4403.85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3756.9万元,个人筹资646.95万元,筹资人口123.23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86.8%。

      埇桥区在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中,严格规范村民议事程序,项目确定实行农民自主决策,项目资金使用实行公示制,项目实施实行民主管理,项目管护实行民主协商,坚决制止基层政府或乡村干部自作主张,大包大揽,包办代替等违背农民意愿的行为。严格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网上公示,确保项目立项既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刚性需求,又不会加重农民负担,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把好事做好做实。严格规范项目审计。所有一事一议项目纳入审计范围,没有审计结论的一律不与拨款,确保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使用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