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报送“电商安徽”重点项目的通知

16.12.2016  03:38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省属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电商安徽”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电商安徽”重点项目库建设,请你们抓紧梳理上报电子商务重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本次报送的项目,主要是指符合《关于推进“电商安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展方向,贴合地方产业发展特色,对区域电子商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相关项目,包括已开工尚未完工项目,或计划于2017年启动的项目。

二、报送要求

1.各地各单位参照《“电商安徽”项目表》(见附件)认真梳理汇总项目信息,于11月30日前报至省商务厅。

2.各市、省直管县商务部门汇总上报本地项目(含跨境电商),省属有关企业的项目直接报送至省商务厅。

三、其他事项

1.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电商安徽”项目库,并加强入库项目动态管理,做好项目跟踪推进,实时更新项目信息。

2.各单位应及时将已入库项目信息的更新情况报省商务厅备案。

3.省商务厅将按计划每年度征集入库一批“电商安徽”新项目,并做好跟踪服务。

联系人:包世应;电话:63540004,63540119(传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电商安徽”项目表(2016)

安徽省商务厅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