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榕赴五河县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12.08.2016  02:35
 

  安徽法院网讯    8月10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榕一行到五河县法院检查察指导工作。周榕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视察,对五河县法院建设发展感到耳目一新,他勉励该院党组“一班人”进一步凝心聚力,开拓思路,把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不断推上新台阶。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昌锐、五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传继等陪同调研指导。

  周榕在听取工作汇报时指出,近年来,五河县法院年均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5000件左右,为当地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受到最高法院表彰,多次被省高院、蚌埠中院授予“优秀法院”称号,连续多届蝉联“蚌埠市文明单位”,张璟玉法官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成绩斐然。法院面对人少案多的局面,在院党组“一班人”带领下,不等不靠,深入挖潜,想方设法化解诉讼服务难题,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通过律师进驻值班、人民调解员驻院调解、县工商联设立工作室协助非公有制企业化解纠纷,使诉讼与调解有机衔接,整合社会力量提供高效率的诉讼服务,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明显,在上级法院多项任务考核中“摘金夺银”,诉讼服务工作值得肯定。

  周榕对五河县法院信息化建设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信息化建设是解决案多人少的一件利器,五河县法院注重投入,措施到位,保障有力,与全省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合拍、共振、并进。希望五河县法院继续紧跟形势发展,突出抓好信息化应用,建立相应考评机制,助推一线干警利用信息化设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以一线需求指引发展方向,在今后的信息化建设中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最终实现互联互通、跨界融合,安全高效。

  周榕还就基层派出法庭建设、稳定法官队伍、电子化卷宗自动生成、购买社会化服务及司法改革等工作提出要求,并就发现的安检设备太靠后、公共停车位不方便等问题,给出建设性意见,希望及时整改到位,更好地服务法官、服务诉讼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