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500吨垃圾处理场每个县市都要有

09.09.2015  17:25

  昨天,记者从合肥市农村生活垃圾三年治理验收现场会获悉,为了有效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问题,各县市都要建设一处500吨以上规范化、无害化的垃圾处理场所。

  合肥市城管局负责人介绍,合肥将在农村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三级管理体系。即:村级负责建设配备垃圾桶(房),监督和管理居民、单位将垃圾投放至垃圾桶(房)存放;乡镇负责垃圾运输车辆配备,组织将垃圾从村居垃圾桶(房)收集运送到中转站;县(市)负责从中转站运输至处理场以及中转站和处理场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农村垃圾及时收运、有效处理。

  “合肥将逐步实现城市管理城乡一体化、同城同标。”该负责人说,今年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所有县市区必须申报省级验收,力争一次通过,确保在2016年底前完成省级验收。

  同时,该负责人透露,每个县市要建设规范化垃圾处理场,统筹考虑现有垃圾处理场容量、运距等因素,合理布局、科学选址,各县市都要建设一处500吨以上规范化、无害化的垃圾处理场所。此外,还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农村环卫清扫保洁。 (胡少殊 蒋瑜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