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一男子酒后魔爪伸向同村留守女孩 骗至小屋实施侵犯

04.09.2014  12:32

  44岁男子侵犯同村的2名留守女孩,行为令人发指。近日,阜南县法院审结一起案件,被告人刘兵(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四个月。

  2010年,小花(化名)8岁,小丽(化名)4岁,父母都在外务工,她们与爷爷奶奶在老家生活。当年3月21日下午,小花、小丽与2名男孩在小花的家门口玩。这时,刘兵从门口经过。刘兵是同村的邻居,当日喝了酒,看见4个孩子在玩耍,心中生了邪念。他花言巧语将4个小孩骗至一处空房子里,接着找借口支开那2名男孩,向2名女孩伸出魔爪。

  事后,刘兵被抓获。阜南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兵将受害人骗至偏远小屋实施侵犯,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应受刑事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法院判决刘兵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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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令人痛心的案件,被告人刘兵必须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必须要遭到道德的谴责。我们也应该反思,两受害人的父母均长期外出打工,由年迈的爷爷奶奶在家抚养,造成家庭保护不完善,才使得孩子的人身安全缺少保障。

  目前,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仍任重道远,相关部门应抓紧就留守儿童的教育、监护、心理健康等作出切实可行的规定,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保护好他们。(颍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