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名被告人非法制造买卖弹药受审

11.02.2018  19:21

  2月8日,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安部挂牌督办马鞍山市特大网络制贩弹药枪支案,胡云波、李琼、郑锋华、刘宗胜等16名被告人分别因非法制造、买卖弹药罪,非法制造、邮寄弹药罪,非法制造弹药罪,非法买卖弹药罪出庭受审。

  2017年7月,含山县公安局在办案中发现一条网络贩枪线索,含山人过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一个微信昵称为“邦德007”的人购买了气枪和铅弹。据过某交代,他从朋友圈里看到“邦德007”经常发布些关于气枪的东西,觉得有意思,就找他买了一把气枪,并提供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和收货地址。没过多久,就收到了气枪零部件的快递,通过“邦德007”提供的组装枪支的教学视频,便成功地组装好了气枪用于打鸟。由于气枪需要铅弹,过某又通过微信转账付款,陆陆续续买了多次铅弹。

  警方很快锁定了“邦德007”的身份,查获其是从上线“老卡一号”那里购得气枪、铅弹,而“老卡一号”的上线则是“小鸡一手商”,真名为胡云波。

  胡云波系云南人,无业,在外欠下了赌债后,偶然间进入一个跟气枪、铅弹相关的QQ群,知道干这行能挣钱,也从网上买来制造铅弹的工具、原材料,开始干起制造、买卖弹药的行当来。2017年上半年,胡云波先后邀李琼、郑锋华等人入伙,成立制造、邮寄、买卖铅弹的6人小团伙,在网上购买制造铅弹的工具和原材料,在出租房内制造铅弹。胡云波接到买家的订单后,根据订单要求指派郑锋华等人制作铅弹,再将做好的铅弹称重后交给李琼,再由李琼用买来的塑料盒和锡纸将铅弹包装好,送去快递邮寄。李琼每天也会将每人的制造情况记账,胡云波会根据账单给团伙成员分钱。截至案发时,胡云波等人制造铅弹共计约49万发。2017年9月8日,胡云波等人被抓获归案后,多名网上购买气枪、铅弹的皖籍被告人落网。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云波违反国家有关弹药管理法规,擅自制造、买卖弹药,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制造、买卖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琼擅自制造、邮寄弹药,应当以非法制造、邮寄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郑锋华等5人擅自制造弹药,应当以非法制造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被告人胡云波、李琼、郑锋华系非法制造弹药的共同犯罪,胡云波、李琼、郑锋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其他3人是从犯。被告人刘宗胜等人擅自买卖弹药,应当以非法买卖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胡云波的辩护人认为,胡云波没有组织、要求和实施邀集,没有带头犯罪和邀集的主观故意,在共同犯罪中也并未实施管理行为。胡云波按照他人的要求来发货,不应当定为主犯。李琼的辩护人也称李琼并未参与合谋,一开始并不知道制造的是铅弹,也不应当定为主犯。

  由于此案涉及人数众多,案情较为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