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四名“红十字好人”获评第三届道德模范
26.11.2015 10:26
本文来源: 红十字会
从今年4月份起开始的全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旨在为了表彰先进,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激励全市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公民道德建设实践。经群众广泛推荐、层层遴选审核、社会公示监督、民主投票评选等程序,最终评选出12名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和13名第三届道德模范提名奖。
宣城市汽车运输公司安全生产部副部长、市红十字志愿服务队骨干陈和平,于2014年5月29日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移植给一位素不相识的白血病患者,挽救不可再生的生命。6月8日去逝的郎溪县梅渚镇中心小学80岁的退休老教师刘积安,不仅将自己毕生积蓄捐给他曾工作过的小学,用于帮助贫困儿童,而且实现将遗体捐献给安徽皖南医学院用于医学研究和教学。陈和平、刘积安获得第三届宣城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宣州区夏渡林场的一名普通林政员、宣城市红十字志愿者骨干高家騋,长期以来热衷于红十字志愿服务和无偿献血,也是一名优秀称职的应急救护培训师,无偿献血累计5万余毫升,累计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近1千小时,普及应急救护知识1万人次,先后荣获全国无偿献血金奖、年度宣城市精神文明先进称号、年度宣城市优秀志愿者称号等。宣州区鳌峰街道锦城社区居民郭兆兰,生前因患癌症等多种疾病导致家庭贫困,等到了社会各界的热心帮助,为回报社会的关爱,2014年5月6日病逝后,在其亲属的大力支持下,成功捐献的眼角膜移植给我省六安、蚌埠2位患眼疾的普通劳动者,让他们重见光明。高家騋、郭兆兰荣获第三届宣城市道德模范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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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1.2015 10:26